摘要
《语文课程标准》指出:"小学各年级的阅读都要重视朗读,要让学生充分地读,在读中整体感知,在读中有所感悟,在读中培养语感,在读中受到感情的熏陶。"然而,许多师生只是盲目而无入情地朗读,把读当成了课堂的摆设。那么小学语文课堂中的"读",到底该如何施行呢?该文认为阅读教学应当达到四个境界,也就是"感知、感悟、语感、熏陶",教师应引导学生学会真正的读书、看书,而不是摇头晃脑的摆架势。让学生在课堂实践中学会读,从而发展语言能力,提高学生素质,最终形成较强的阅读能力。
出处
《海峡科学》
2015年第7期93-94,共2页
Straits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