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针对高校学生管理、学生权利之间的关系保障。在高校教育管理中,学校、学生是法律关系主体。学校教育主体和教职人员是法人代表,负责学生教学管理,保障学校教育权。同时,学生作为受教育者,在学习期间,享有相应的法律权利。针对高校在校学生权利,享有法律权利并非应有权利。高校作为公益性事业机构,设置高校是为保障公民受教育权利。针对在校学生,所享有权利不仅不低于法律标准,也不可跨越法律范围。因此,在高校学生管理制度中,如何保障学生权利,是高校管理的重点研究课题。
出处
《知识经济》
2015年第17期163-163,共1页
Knowledge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