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5年7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共十五条,分别对检察官以案释法工作的原则、方式、内容、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为各级检察机关规范、有序、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依据。该《规定》的实施,对于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5期30-34,共5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