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自2003年实施以来,缓解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看病烦"的问题,截止2013年底,全国参保率已达到98.7%。政府主导下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比传统的农村合作医疗的制度上设计更加合理,是国家深化医疗改革的成果,是中央、地方政府和农民三方共同智慧的结晶。尽管政府主导下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具有优越性,但其表现出的问题也值得思考。开拓与社会保险、商业保险有效衔接的综合路径来继续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设,推动国家健康体系的建立。
出处
《农村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8期65-70,共6页
Rural Economy
基金
福建省法学会2013年度法学研究重点课题"我国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研究"(编号:FLS(2013)A0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