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切实加强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以下简称冶金、机械等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冶金、机械等行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促进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出处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公告》
2010年第11期26-32,共7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Work Safety and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Coal Mine Safe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