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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国民煤业公司“3·31”特别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调查处理结果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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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安委办[2011]15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2010年3月31日19时20分,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国民煤业公司发生一起特别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44人死亡(其中:井下39人,地面5人)、6人下落不明,直接经济损失2728.4万元。经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认定,这起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近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对该起事故的调查处理意见。
出处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公告》 2011年第6期14-21,共8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Work Safety and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Coal Mine Saf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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