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在治理腐败犯罪方面的刑事政策,总体上越来越趋于严厉。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的反腐败刑事政策进入"全面从严"的新时期,反腐败理论提高到新的高度,呈现出查处力度大、落马官员级别高、数量多、量刑较重、海外追逃力度加大等许多新特征。从治理腐败犯罪长效机制来看,应借鉴《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和国外刑法立法例,在刑事政策、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多个层面予以完善。
出处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15年第4期34-40,共7页
Journal of Shandong Police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