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低碳经济作为一种新的经济模式获得不同层面的认可,而促进低碳经济发展需要相应的法律规制,由此"低碳经济法"应运而生。"低碳经济法"并非部门法意义上的一般理解,而是对相关法律规范的统称。该法包括节能减排类法律规范、新能源利用法、促进低碳发展的立法和经济类法律规范四项基本内容。构建低碳经济法律体系则是在确定亟须法律约束的领域后,以现有环境法、能源法、经济法中的相关法律规范为基础,对现有法律进行修改,建议对法律缺位的部分有针对性地制定专门法。
出处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5年第4期119-121,共3页
Journal of Heilongjiang Administrative Cadre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