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转变政府职能是我国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和重点。较高的信任度和社会组织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的比较优势,使政府认为社会组织是承接转移职能的适宜主体。我国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形成了四种模式,即给予模式、交换模式、挤压模式和拓展模式,凸显了边缘性、动态性、非均衡性、渐进性和交互性等特点。
出处
《广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8期118-122,共5页
Social Sciences in Guangxi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3CKS037)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1CKS027)
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资助项目(2014-CXTD-02)
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人文社科类)资助项目
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资助项目(15IRTSTHN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