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古今中外,许多观点的争论大都可以归结为规律与方法的矛盾,也可以说是道与术的对立统一关系。本文试图论述的物业管理的“道”,既不完全等同于老聃孔丘之道,亦有别于曾子舆的“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是指从做人做事中提取的原则、理念或思想,它可以把握事物持续发展、不断进步的规律。而“术”是指做人做事时的步骤、方法或内容,是“道”的细化。所以说道与术具有内在可转化性。小道可为术,升华为中道,中道作术,上升为大道。由此可见:道是眼光,大局观,是战略;术是手脚,实践观,是战术。道领术,术从道,在得道、循道的前提下讲究术,道需要也离不开术的具体操作和落实。
出处
《住宅与房地产》
2015年第8期38-38,共1页
Housing And Real Est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