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师魅力研究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基础》)课主要是通过对大学生进行政治理论、道德规范和法治观念教育,不断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它是一种知识传播教育,更是价值引导和素质养成教育。这就要求《基础》课教师要集学术魅力、教学魅力、人格魅力于一身。《基础》课教师的学术魅力要求教师既要精通专业,又要博学多才,同时要关注社会;教学魅力主要体现在教学内容的科学适用、教学方法的运用得当、教学手段的现代高效、教学氛围的生动活泼四个方面;人格魅力通过爱岗敬业、言传身教、人文关怀来实现。
作者 胡绿叶
机构地区 苏州大学
出处 《教育界(高等教育)》 2015年第6期51-52,共2页 Education Circl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