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里耶秦简定期上报所买徒隶数的发掘,为秦代奴隶买卖问题的研究提供了新材料。从秦简的记载可以看出,官府与私人之间可互相购买奴隶。奴隶买卖不仅具有合法性,还有固定的市场,有标准的价格。私人的奴隶骄悍,可将其卖给官府,变为官府控制下的徒隶。被收孥的隶臣妾也可以由官府卖给私人。秦简中有关官府与私家相互购买奴隶的记载,不仅可以证实沈家本奴隶买卖始于秦的论断,还可看出秦代奴隶买卖已经非常普遍。
出处
《许昌学院学报》
CAS
2015年第4期94-96,共3页
Journal of Xuchang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