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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和海关总署就无人机限制出口再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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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继四部委联合下发限制无人机出口的通知并从2015年7月1日开始执行后,7月31日,商务部和海关总署再次发布《关于加强部分两用物项出口管制的公告》。公告提出,为维护国家安全,自8月15日起,对部分无人驾驶航空飞行器和高性能计算机实施出口管制。相关无人驾驶航空飞行器如要出口,须获得商务部签发的许可。
出处 《航空模型》 2015年第9期84-84,共1页 Model Airpla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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