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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轻松应对“一药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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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临床上,常见的西药名称通常有三种:通用名、英文名、商品名。其中,药物的通用名是由我国药典委员会按照“药品通用名称命名原则”组织制定并报我国卫计委备案的药品的法定名称,是同一种成分或相同配方组成的药品在中国境内的通用名称,具有强制性和约束性。采用通用名,可以轻松解决“一药多名”的混乱,各国都是如此。因此病人不要去管药物的商品名,只需要认准唯一的通用名即可。
作者 徐正
出处 《大众医学》 2015年第9期11-1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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