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组织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抽查范围: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等6个省、直辖市88家企业生产的105批次产品。包括:笔类、胶水制品、本册类、擦消类文具等4个品种
发布时间:2015年第2季度
抽查概况:对笔类产品的可迁移元素(锑、砷、钡、镉、铬、铅、汞、硒)、笔的上帽安全(笔帽尺寸、笔帽通气面积、笔帽空气流通)、书写性能、间歇书写、芯尖受力、铅笔芯硬度、铅笔芯浓度、杆内断芯项目;胶水制品产品的游离甲醛、苯、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物、不挥发物含量、黏度、粘结性项目;擦消类产品的可迁移元素、造型产品的安全要求、硬度Hs、消字率、苯、氯代烃、涂后的干燥速度、再次书写的可能性、覆盖能力项目;本册类产品的可迁移元素、亮度(白度)等3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出处
《消费指南》
2015年第8期80-82,共3页
Consumer Buying Gui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