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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治理视角下重构地方税体系的政策建议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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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统筹改革现有地方税种,渐进培育地方主体税种。 1.将现行涉及房地产的税收进行“一揽子”综合改革,逐渐把保有环节征收的房地产税培育为地方政府、特别是县市级基层地方政府的主体税种。
作者 樊慧霞
出处 《经济研究参考》 北大核心 2015年第30期16-17,共2页 Review of Economic 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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