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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进行部门整合,不得任意安排“冗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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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小保: 两年前,我与一家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约定由我担任企划部经理,月薪6000元。近日,公司觉得该部门的一些工作与另外两个部门的职能存在重叠、交叉之处,甚至导致不时出现彼此推诿、相互拆台现象,遂经董事会讨论决定:整合三个部门,
出处 《就业与保障》 2015年第8期4-4,共1页 Employment and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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