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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实公众参与环保监督“利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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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众参与环保既是保护环境的有效手段,也是公民享有健康安全生存环境的基本权利。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在总则中明确规定了“公众参与”原则,并对“公众参与”进行专章规定。近日,环境保护部印发了《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并表示此办法旨在“将监督的‘利剑’铸实、磨快并交予公众。”建立全民参与的环保行动体系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是指公众通过一定的程序或途径,参与有关环境开发、保护活动,在自身环境权益受到损害时受相应法律的保护和救济,以防止决策盲目性,达到保护环境、促进发展的目的。
作者 周凯
机构地区 《瞭望》编辑部
出处 《瞭望》 北大核心 2015年第35期40-4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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