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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网络红包税”听听群众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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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此次传闻中的对“网络红包”进行征税,税收部门提出的征税对象是企业向个人发放的网络红包。但其实,征收“网络红包税”不能想征就征,而要调查研究,从实际情况出发。 在法律界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征收“网络红包税”显得盲目,无法操作。如果对这微弱的个人所得进行征收,也显失公允,与税法的立意不相符合。
出处 《检察风云》 2015年第17期7-7,共1页 Prosecutorial 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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