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科西克的《具体的辩证法》中文版自1989年出版以来,在国内受到广泛关注,学者从不同角度对它进行阐释。其中,从海德格尔存在主义的角度进行解读的比较普遍。其共同点是,他们认为科西克的具体的辩证法与海德格尔的存在主义之间存在某种内在联系,因此可以从存在主义的视角对其进行解读,并大胆地将科西克归入存在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者之列。本文认为这种认识与归类存在一定的偏差,在文中笔者将沿着科西克本人所倡导的从文本出发再返回文本的研究路径,从文本整体哲学内涵和倾向出发,探究文中所呈现的三种关系,即科西克与马克思主义的关系、科西克与存在主义的关系以及马克思主义与存在主义的关系,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科西克是存在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者这种认识很难成立,从存在主义角度解读科西克的《具体的辩证法》并不可取。
出处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4期28-34,共7页
Journal of Soochow University(Philosophy & 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