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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聚民智立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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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不久前,贵州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报请批准的《玉屏侗族自治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集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于一体的体例,得到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一致肯定。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龙超云指出,《条例》强调几个问题如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修改、规划建设部门向村民无偿提供具有侗族特色的住宅建筑方案、对群众关心的破坏市容等问题予以界定并作出处罚规定等等都抓到了点子上,这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以来,我省从自治县层面第一家出台这方面综合性的规定,值得好好总结和宣传。
作者 寒静
出处 《人大论坛》 2015年第8期30-3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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