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设立南海防空识别区可以强化我国对南海空域的监管,为应急提供缓冲和应对机制。从国际法依据来讲,无论是国际习惯还是国际条约,尽管无法直接引为设立南海防空识别区的国际法规则依据,但20多个国家和地区防空识别区的设立实践可起到参照作用,《海洋法公约》可起到间接的支撑作用。另外,按照作为一般法律原则的剩余权利原则,只要我国的防空识别区能适当照顾其他国家的相对权利,则应为国际法所允许。当下的南海局势是否符合划定南海防空识别区的要求,应该划设在专属经济区边缘还是以"九段线"为参照,我国的军事状况能否应对突发事件等,这些都需要我们综合考虑,权衡利弊后再做判断,而不应急于作出决定。
出处
《郑州轻工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第4期61-64,81,共5页
Journal of Zhengzhou University of Light Industr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