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跨界水污染纠纷关系到不同行政辖区的利益,如果处理不好就会引发地区矛盾与冲突,甚至是群体性事件。因此,治理跨界水污染必须将协调流域地方政府间利益作为一个重要视角。具体来说,一要构建民主而权威的流域管理机构,完善流域管理法律制度建设,加强地方政府的环保绩效考核,完善科层型的流域政府间利益协调机制;二要通过排污权交易来协调流域地方政府间的利益关系,促进流域地方政府间对水污染的合作治理;三要利用流域政府间生态补偿政策消除流域内部环境占用的不平等性,从而调解流域经济和环境的关系。
出处
《理论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5期94-99,共6页
Theoretical Exploration
基金
甘肃省社会科学规划一般项目"西部地区生态建设与民生发展协调机制研究"(14YB065)
兰州商学院人文社会科学重点项目"马克思主义的民生思想与当代中国民生建设"(LZ201104)
负责人李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