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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饭”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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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过去是做投资并购领域的律师,所以我没有将“有饭”的创业定义为只做餐饮开店的事情,而是有一个财务报表的思维在做倒计时的工作。因此在我看来,一定先有合伙人再有商业模式。2013年,我找到“美食大咖”小白,请她做“有饭”的合伙人,负责莱品研发和生产管理部门。
作者 李鹏 史莱克
出处 《中国烹饪》 2015年第9期53-53,共1页 Chinese Cuis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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