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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赠房,分手时能否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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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恋爱时,双方如胶似漆,不分你我。男方为袁忠心,出手阔绰,为女方支付房屋首付款。谁知恋爱不成,双方反目,男方要追讨赠房,他能要回来吗?为方便理解,这里与大家分享一个真实的案例。阿明和小华恋爱半年有余。阿明父母对小华这个北京始娘很满意,盼着他们能尽早结婚。按照传统,结婚得男方买房。不过,适逢北京出台房屋限购政策,阿明并没有购买资格。不过,反正都要结婚了,房子登记在小华名下也一样。于是,阿明家出资70万支付房屋首付款,并把房登记在了小华名下。
作者 张荆
出处 《婚姻与家庭(婚姻情感版)》 2015年第9期39-3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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