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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河北省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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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一章:销售者自律第一条: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者应当在销售场所划定专门的柜台、货架摆放、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并在销售柜台、货架处显著位置设立销售专柜提示牌。提示牌应采取"绿底+白字(黑体)"式样,大小可根据设立的专柜空间大小而定。第二条: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者应当设立专门区域单独存放库存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符合标签标注的储存条件,并与其他物品隔离,禁止混放。
出处 《中国食品》 2015年第16期131-133,共3页 China F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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