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础教育管办评分离是实现政府、学校和社会各司其职,尽心尽责推进基础教育发展的关键。然而,实践中还存在政府、学校和社会各主体地位不平等、权责不明晰导致政府管理职能的缺位、越位和错位,学校自主权受到抑制,社会中介组织独立性和自主权缺损;约束政府和保障学校与社会权责的制度供给不足及有效性不高等困境。这需要在改革中明确管办评各主体的权责,构建各权责主体协同发展机制;建立健全约束管办评各主体权责的法律法规,依法保障各主体权责。
出处
《教育科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7期22-27,38,共7页
Educational Science Research
基金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基于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的校长胜任能力模型研究”(DHA090168)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