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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培养四种能力 主审应当好“四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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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刘家义审计长说过,如果审计组长是兵团司令的话,那么主审就应当是参谋长。在一个具体的审计项目中,审计组长侧重于对全局的把握,负责审计项目的组织实施,审计人员的配备和调整、审计组与被审计单位的协调沟通等工作;主审则更倾向于对具体现场审计工作的统筹安排,包括组织审计组成员进行现场查证、获取审计证据、编写工作底稿和审计报告等,是整个项目的主心骨,发挥着主导作用,充当主裁判的角色。要想优质高效地完成审计任务,成为一名合格的主审,应注重培养四个方面的能力。
作者 吕志强
出处 《中国审计》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6期48-49,共2页 China Aud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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