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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鉴国外经验 解决农村土地征收补偿价格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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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实行城市土地国有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土地制度,为更好地促进国家经济发展,我国适当对农村集体土地实行征收,即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这项政策本是既有利于国家长远经济发展,又维护了被征收土地的农民利益的政策,有积极作用。
作者 张婉莹
出处 《农村工作通讯》 2015年第16期51-52,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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