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高校学生评教中,学生不用对其评教行为负责,评教权基本上是一种"廉价投票权"。形成评教"廉价投票权"的根本原因是高校教学委托-代理关系所导致的评教主要为考核教师服务。在评教权成为"廉价投票权"的情况下,学生因缺乏正激励而无评教积极性,同时又因缺乏负激励即没有约束而滥用评教权,从而引起各种评教问题。治理评教"廉价投票权"应真正将改进教学作为评教的首要目的,以正激励激发学生评教的积极性,以负激励防止学生滥用评教权,弱化教师利用评教"廉价投票权"谋取评教高分的动机。
出处
《高教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8期71-75,共5页
Higher Education Exploration
基金
2013年济南大学教学研究项目"基于委托代理关系的高校教师本科教学质量考核评价机制研究"(J1307)的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