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康德的人性是一种设定目的的能力,与行动无关,它是绝对自发的因果性能力的部分的抽象。作为自在目的的人性就是仅仅设定合理性目的的能力,是神圣的、理智的立法者,它在所有时代所有人身上都保持为同一性的主体。人性的实现,考察的是人们如何能够自由自愿地设定合理性目的,如何能够达到其主体的神圣性层次,这个问题不涉及基于这种合理性目的的行动如何发生,也不涉及这行动的结果如何按照预期实现出来。人性的实现问题必须在自然目的论的语境中考察,一个秩序良好的政治共同体以及人们自愿地设定合法则性的、道德上允许的目的,是促进人性的必要非充分条件;最终上帝理念的预设为其实现提供了充分条件。
出处
《道德与文明》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5期79-87,共9页
Morality and Civilization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14FZX039)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4SJD432)
江苏省政府留学奖学金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