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第一,如何处理好立法完善和司法改革的协调推进关系?我国是法典化国家.依法治国的口号提了多年,立法领域的工作已经具备了一定基础,但需要反思目前法治建设推进的模式,改变侧重立法而忽视司法的状况。法律的完备性是相对的.相反。局限性和漏洞则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这种情况下,我们应当对立法目标有一个合理的定位,对司法功能在理论上予以研究和讨论,对法治建设中立法和司法的关系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大力推进司法体制与机制改革,杜绝立法不完备司法就无所作为、法治不健全所以判决不合理等借IZl.将追求公正作为法治尤其是司法的终极目标。围绕确保实现司法公正,采取切实有效的改革措施。
出处
《法制与社会发展》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5期39-40,共2页
Law and Social Develop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