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下我国法学人才培养存在哪些问题?面临哪些机遇和挑战?对这些问题的解析需要回到大学本身的目标。在回溯大学目标的源流的基础上,追问如何对人才培养的目标进行确认和超越。我国现行《高等教育法》要求培养具有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人才,其核心要点何在?在全球化的时代,法律人的价值与实现当有一个最终的落脚点。于此,应当反对把法律人才培养成一个法律的螺丝钉的观点——显然,螺丝钉仅仅是工具,不是人才。
出处
《法制与社会发展》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5期69-70,共2页
Law and Social Develop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