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法政录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8月2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决定,对依据今年1月1日前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正在服刑,释放后不具有现实社会危险性的四类罪犯实行特赦。我国上一次特赦是在1975年。时隔40年后重启特赦制度,旨在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体现依法治国理念和人道主义精神。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15年第26期3-3,共1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