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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摊派”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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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安部规定严禁变相给民警下达考核任务,但交警队每人每月罚够5500元,如果没有完成,就扣除300元绩效工资和480元的加班费,拿到手只有900元。”8月11日晚,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交警大队在城区工作的辅警爆料称,该大队给各班组下达罚款任务。完不成的则扣工资。
作者 戴先任
出处 《共产党员(下半月)》 2015年第9期41-4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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