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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艺术的审美表现之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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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声乐艺术能否成为一种高雅的品质取决于其表演的审美表现,这也是声乐艺术所要实现的目标。本文从声乐表演艺术的本质内涵入手,指出声乐作品创造出来以后的表现形式就是声乐表演,同时它也是对声乐作品的二次创造。再论述声乐表演艺术的审美原则,将客观的表演和主观的情感结合起来,融入技巧性和表现力,把握历史脉络和时代气息。最后提出将声乐表演艺术运用在实际演唱中,用表演的形式展现出来,既是演唱者对作品情景的重现,对人物作品情感的把握,更是对作品从精神层面物化的逻辑转化,从某种程度上而言,声乐表演艺术其实就是演唱者对作品的再度创造和实践。
作者 冯晓玲
机构地区 山西运城学院
出处 《音乐创作》 北大核心 2015年第9期179-181,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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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4

二级参考文献4

  • 1舒泽池.抒军人之情 振军旅之威——听郑秋枫作品音乐会[J].人民音乐,1986(12):12-13. 被引量:2
  • 2刘易斯·马尔恰著,吴梅译.《三大男高音的个人生活》,海南出版社,1997年,第一版,第51页.
  • 3约翰·阿多因著,程淑安译.《卡拉斯在美国朱利亚音乐学院讲学集》,江苏文艺出版社,2001年第一版,第330-333页.
  • 4王蒙.《在声音的世界里》,林非主编.《话说音乐》,四川文艺出版社,2000年出版,第165-166页.

共引文献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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