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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营:政府为五类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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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山东省东营市决定,从7月开始,在五类城乡老年群体中推进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具有东营户籍并实际居住在东营行政区域范围内,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年满70周岁、社会散居的城镇“三无”老年人,年满70周岁、分散供养的农村五保对象,年满60周岁、生活半自理或不能自理的失独老年人,年满70周岁、享受低保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年满80周岁、享受低保待遇的空巢或仅与重度残疾子女生活的老年人。
出处 《乡镇论坛》 2015年第23期30-3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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