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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跟传统行业是一样的,互联网不是说要限制大,要限制的是采用自己大的优势去限制竞争,去阻碍创新,这是互联网行业反垄断法的一个目标。在这样一个混合所有制改革热潮过程中,我们在这儿谈风险,更多应该是对热潮的一个思考。作为法律人,我们在头脑热之前先要进行冷思考,只有冷思考之后才能想出法律人一些举措。
作者 王映
出处 《法人》 2015年第9期9-9,共1页 Faren Magaz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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