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司法审判与人民民主相结合的产物,在吸纳民众意见,实现司法民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在司法实践中,人民陪审员普遍存在"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的现象,以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陷入存废之争。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该决定明确提出,要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为此,有必要通过对人民陪审员制度存在问题的分析,并根据改革方案进行具体制度设计,从而完善制度方案。
出处
《重庆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15年第4期38-43,共6页
JOURNAL OF CHONGQING RADIO & TV UNIVERSITY
基金
河北省法学会2015年度法学研究一般课题"人民陪审员制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