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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新三板换股并购立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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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美国,母公司(并购企业)的股东可以代表子公司(目标公诉)向矢责的子公司控股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等提起诉讼,建议在我国《公司法》中引人“双重股东代表诉讼”
作者 刘辉
机构地区 厦门大学
出处 《董事会》 2015年第9期72-73,共2页 DIRECTORS & BOA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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