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的实践活动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动力源泉。法治是人类活动的一种实践形式,它是一种发展中的实践,不同时代的法治来源于不同时期的社会现实。中西方法治的发展各有其轨迹,但无疑都是思想政治活动服务于社会需要的实践结果。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认识到人民是法治的主体,要治"权"而非治"人",要认识到仍有人治的残余和平等精神的重要。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不断的法治实践中去完善和解决,在这一过程中,无论是当前甚嚣尘上的"全盘西化"激进观点,还是"摸着石头过河"的保守观点都脱离了我国的实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必须立足国情,同时借鉴前人一切有价值的经验,在实践中逐步建立起来。
出处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15年第5期172-176,共5页
The Journal of Yunnan Administration College
基金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编号:ZY1422)专项资金资助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