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研究中医证候与吗啡滴定过程的相关性以及两种不同中医证型在吗啡滴定过程中有无差异。方法入组的气血亏虚证和热毒内蕴证癌痛患者共74例,分别进行口服吗啡滴定,直至疼痛控制(NRS≤3),记录达到疼痛控制所需滴定次数及吗啡使用总剂量,采用SPSS19.0软件进行统计学分析。结果 41例气血亏虚证患者就诊时疼痛程度平均(5.07±1.13)分,平均滴定次数为(4.39±0.83)次,完成滴定的平均吗啡总剂量为(24.76±9.15)mg。33例热毒内蕴证患者疼痛程度平均(5.85±1.00)分,平均滴定次数(4.87±0.60)次,完成滴定的平均吗啡总剂量为(33.48±10.93)mg。经t检验,P均<0.0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结论气血亏虚证的平均疼痛程度较轻,平均滴定次数及吗啡总剂量上小于热毒内蕴证。
出处
《福建中医药》
2015年第4期20-21,共2页
Fujian Journal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