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围绕民主政治领域改革的重点任务,以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工作制度体系为抓手,积极推动地方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将人大主导作用贯穿于立法全过程
合肥市人大常委会秉承“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这一指导思想,围绕提高地方立法质量这一关键,将人大主导作用贯穿法规立项至评估的全过程和各环节。
为了把发展民营经济作为合肥市推进新一轮改革开放突破口,合肥市人大常委会主动安排立项,增开专题常委会议,在四个月内完成所有法定程序,出台了《合肥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为解决民营企业的组织权益保障、融资平台建设和政策奖补落实等发展难题提供了法律支撑。合肥市人大常委会还围绕全市建设“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和打造“大湖名城、创新高地”的目标任务,“先行先试”开展地方立法工作。
出处
《中国人大》
2015年第17期47-48,共2页
The People's Congress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