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共治理视角下的协商民主,通过广泛的公民参与、公正的协商程序和公开的审议过程以达成促进公共利益的理性共识,为公民参与社会治理搭建了广阔的制度平台,成为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协商民主有其内在的价值意蕴,平等是这一价值体系的逻辑前提;广泛的政治参与激发了公民对独立人格和主体地位的清晰认知;借助于法治的力量来建构协商的规范化标准、捍卫协商民主的权威;在协调文化分歧和价值冲突的过程中蕴含着宽容贵和的公民品格;对公共利益的价值认同推动了政治共同体成员之间的协商合作,揭示了协商民主的本质和价值归宿。
出处
《哲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9期96-102,共7页
Philosophical Research
基金
江苏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与实践研究"(编号13A002)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