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环境公益诉讼是指当环境作为一种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时,无直接利害关系人为维护环境公益而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或行政诉讼的制度。环境公益诉讼的要旨是以诉讼的方式实现环境公益的保护。公共性是环境公益的本质属性。然而由于公益诉讼本身的局限以及公共领域的内在张力,以公共性供给为己任的环境公益诉讼却面临公共性不足的困境。环境公益诉讼的未来发展需要公共性的补强。
出处
《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5期10-15,共6页
Journal of China University of Geosciences(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2012632020201)
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