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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死亡,债务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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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Q广西桂平唐某:我与丈夫共同经营药店,为扩大经营,共同向银行借款80万元人民币,并以—处房屋作为借款抵押物。后丈夫去世,目前尚欠借款本金及利息四十万余元未能归还。请问我是否要对此债务负全部清偿责任,我的子女对此债务也要负连带清偿责任吗?
出处 《方圆》 2015年第16期73-73,共1页 Fangyuan Magaz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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