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针对法律院校的学生,教师可以将英语课堂的教学内容与学生的专业知识进行一定的结合,学生的英语学习兴趣必然能大大提高。教师对于法律知识在教学过程中的渗透,应该遵循目的性、实用性、针对性和持久性原则,可以采取在英语授课中、在英语练习中、在英语活动中及在教学反馈中等多种渗透方式,但要尽量做到主次分明、恰到好处,让学生对所渗透的法律知识感到合情合理,使学生得到全面发展。
出处
《文教资料》
2015年第17期183-184,共2页
基金
上海政法学院校级科研项目《大学英语教学中法律知识渗透的实践》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