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引言艺术素养是公民文化素养的组成部分,是公民在生活过程中对艺术所表现出的认知、体验、辨识、想象、理解、鉴赏和创造等个体素质和涵养,包含艺术感知力、艺术理解力、艺术辨识力、艺术想象力、艺术鉴赏力、艺术行动力等能力,它是一个国家精神文明发展水平的标志,对于促进国民的全面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1]。这也促使我国当前艺术理论工作职能从艺术思想启蒙和专业探究向着更基本的国民艺术素养教育转变。
出处
《艺术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9期117-120,共4页
Arts Criticism
基金
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公民艺术素养提升与苏南现代化建设研究"(编号13YSB013)
江苏省"十二五"教育规划课题"地方院校艺术通识教育资源共享的核心价值及对策建议研究"(编号T-C2013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