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改革目标为刑事政策的科学演进提供了全新的坐标。简言之,刑事政策乃是探索犯罪治理的科学;申言之,在治理理论视野下,刑事政策应被重新界定为"在准确观察犯罪现象的基础上,确立合理的目标并组织多方参与,选择科学的路径和方法所构建起来的犯罪治理之道"。在重述后的刑事政策体系中,国家与民间社会成为共同的政策主体并形成国家"专治"领域与"共治"领域的场域分工,刑事政策目标应深化为"客观准确地观察犯罪现象"与"消除犯罪根源的社会治理",刑事政策中模式选择应依托于"刑事司法模式"与"日常式犯罪治理",而刑事政策的结构功能应该从传统的打击惩罚更多地转向犯罪的系统治理。
出处
《社会科学战线》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9期223-231,共9页
Social Science Front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4BFX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