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刊讯淮安市自今年9月1日起实施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确认)统一标识,过渡期四个月,2016年1月1日起全部统一标识。凡经江苏省墙改办认定(市墙改节能办确认)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在有效期内必须在产品上进行标识。产品认定标识应清晰耐久。每一批产品的标识标注率必须达到20%以上,烧结制品的标识标注率为50%以上,有外包装的产品外包装标识标注率为100%。
出处
《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
2015年第9期19-19,共1页
Construction Wall Innovation & Building Energy-Saving